主持人:各位嘉宾、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光临本次365直播在线访谈!2016-11-16 11:00:33
主持人: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很多朋友对生育保险是如何报销的、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待遇等问题并不是非常清楚,今天我们邀请到了365直播的领导,围绕江门市生育保险的相关话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积极参与!下面请各位领导先作一下自我介绍。2016-11-16 11:05:48
苏劲伟:大家好!我是365直播医疗保险待遇科(生育工伤保险待遇科)分管领导苏劲伟,欢迎大家参与本次在线交流。2016-11-16 11:07:45
黄小文:大家好!我是365直播医疗保险待遇科(生育工伤保险待遇科)副科长黄小文。2016-11-16 11:08:03
肖冠杰:大家好!我是365直播综合调研科科长肖冠杰。2016-11-16 11:09:45
主持人: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2016-11-16 11:11:15
广东江门访客: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之前购买生育保险有4-5年,但近两年经常换工作,保险就断断续续的,2016年10月我重新再购买了生育保险,那我现在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吗?谢谢!2016-11-16 11:13:55
苏劲伟:你好,在广东省内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以上的,并且在生育的前一个月正常缴费的就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16-11-16 11:15:30
广东江门访客:我在江门地区购买了生育保险,请问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就医确认手续?2016-11-16 11:20:30
黄小文:你好,参保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一)用人单位依时足额为参保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时的上月,参保职工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工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职工除外);(二)参保职工(含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工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三)参保职工在妊娠期间。2016-11-16 11:24:40
广东江门访客:如果没有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产检和生育时的费用还可以报销吗?可以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2016-11-16 11:35:55
黄小文:你好,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可以报销的,可以用事后零星报销的方式办理,但报销比例有所降低。
参保人需提供这些资料到参保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产前检查需要的材料:《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本人社会保障卡、收费收据和收费清单原件(电脑打印并加盖收费章)、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其他相关资料;(二)分娩或终止妊娠需要的材料:《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参保凭证、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住院(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门诊)汇总收费清单原件(电脑打印并加盖收费章)、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住院(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生育当次),属医技类费用的还须提供检查诊断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书,属急诊、抢救的,还需提供急诊、抢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他相关资料。 2016-11-16 11:40:40
广东江门访客:你好,我老婆现在没有工作,但我在公司有购买生育保险,那么我老婆生育时,可以用我的生育保险来报销吗?2016-11-16 11:45:20
苏劲伟:你好,参保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后,其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这些资料到参保属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规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职工未就业配偶的身份证、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生育当次)、疾病诊断证明书、医技类检查诊断报告、当次收费收据和收费清单原件(电脑打印并加盖收费章)、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等;(二)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结婚证;(三)职工未就业配偶的失业登记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供的未就业证明;(四)职工未就业配偶户籍所属地经办机构提供的职工未就业配偶未享有生育保障(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的证明;(五)其他证明材料。 2016-11-16 11:50:45
广东江门访客:你好,我现在已经放完产假了,请问办理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2016-11-16 11:53:20
黄小文:你好,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在产假结束后1年内,提供以下资料向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一)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需要提供这些资料:参保人的身份证及社保卡;《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难产、生育多胞胎或终止妊娠及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二)用人单位已垫付生育津贴的,需要提供这些资料:参保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用人单位加具已垫付生育津贴的意见);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可在《申请表》中注明);计划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加具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专用章);用人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单位需提供财政国库账户)。 2016-11-16 11:57:40
主持人:好了,时间差不多到了,最后请苏领导对本次访谈做一下总结!2016-11-16 11:58:40
苏劲伟:非常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对江门社保政策工作的关注。如果大家还有社保政策方面的疑问和要求,可以通过我局热线电话3512333向我们反映,我们将认真听取大家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并及时给予答复。 再次感谢网民朋友的参与,希望大家对江门社保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2016-11-1612:00:40
主持人: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感谢嘉宾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2016-11-16 12:01:35